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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乱世三国关于使用外挂的相关处罚规定提示
  • 针对目前游戏里的使用外挂情况,为维护游戏公平性,乱世三国特意做出以下管理提示:

    1).  任意角色在以下地图(战场,北平,寿春,武威,襄阳,秣陵,小沛,弘农,洛阳,虎牢,泗水,晋阳,新手打猎2区,新手打猎1区) 使用外挂时,发现一次即处罚5万元宝,封号1周。

    2).  任意角色在南蛮,四神,乌戈,邺城,黑暗洞穴,河北,皇陵地图使用外挂时,发现一次即处罚15万元宝.封号三天,解封后追加4天的0收益处罚(挂机打怪时不掉落任何道具及不能获得经验)。

    3). 任意角色在PVP时使用外挂时,发现一次即处罚15万元宝.封号三天,解封后追加4天的0收益处罚(挂机打怪时不掉落任何道具及不能获得经验)。

    注1:   以上处罚措施仅针对单号使用外挂情况,同时多号使用外挂的如被发现还将酌情加重处罚.
    注2:单个角色如果被多次发现使用外挂,我们也会酌情加重处罚。
    注3:  对于其他破坏游戏公平性的行为,我们会根据情节严重情况追加更加严厉(最高至永久封号)的处理.
    注4:以上条款从本公告发布起开始实施,玩家如有其他补充意见,欢迎及时反馈,我们会根据情况调整优化,如有调整会及时通知。

       我们欢迎玩家进行互相监督,发现疑似使用外挂现象时及时向我们反映,直接给我们提供至少30秒以上清晰录制视频(越长越好,包含被举报角色清晰名字及打怪情况,具体时间,所在地图等信息)即可,我们会根据视频进行综合判断。 
      由于玩家留言众多,有时我们会存在遗漏处理的情况,请玩家提醒即可.


    乱世三国运营组
    2023年07月04日
粤ICP备15016111号  
版号:沪新出科数[2016]242号   ISBN:978-7-89404-363-4